根據(jù)殘疾種類和等級安排相應合適的崗位:理袋工、普工、巡檢等。
【殘疾說明】
1、聽力:戴助聽器后能夠進行基本的溝通交流
2、聾啞:能夠通過文字進行順暢交流
3、下肢:跛腳但不影響上下樓梯
4、上肢:一只手能夠獨立做事,另一只手能夠輔助完成
5、智力障礙:有自理能力,能理解工作指令,勝任簡單重復性工作,聽話照做。
【錄用要求】
1、精神面貌良好,出殘疾外其余身體指標健康,入職前要完成入職體檢。
2、巡檢要求正常全日制高中以上(含)學歷。
3、服從工作安排,遵守公司各項規(guī)章制度。
4、持殘疾證。